胜山-陆埠公路(胜山至横河段)小修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胜山-陆埠公路(胜山至横河段)小修保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JSA161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胜山-陆埠公路(胜山至横河段)小修保养工程 己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公路管理段 ,建设资金为 市财政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慈溪市胜陆公路(胜山至横河段)。 招标规模及合同估算价:胜山至横河段高架桥全路段养护(K0+000—K12.756,全长12.756km)全路段养护,胜山至北三环路地面道路(K20+150—K29+967,全长9.817km)全路段养护,一年养护费用约40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养护期:养护期三年,养护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质量要求: 符合养护手册的养护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招标范围:胜山至横河段高架桥全路段养护(K0+000—K12.756,全长12.756km)及胜山至北三环路地面道路(K20+150—K29+967,全长9.817km的桥梁、路基路面、交安设施的日常巡检、经常性检查、养护、小修保养、路面及绿化带保洁(包括牛皮藓的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详见附录1)。
3.2 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要求:详见附录2-附录7。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市级平台)中用CA直接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6年11月16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平台(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市级平台)。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一:
投标保证金 8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30 日17: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 JSA16149 。【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支行
子 帐 号:************************088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
投标保证保险金额 8 万元,通过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支公司投保,且保单必须有效,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24:00时前。
7.其他说明
7.1 资格评审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附件2。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3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209号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2121号利拓大厦14楼
联系人: 胡工 联 系人: 周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附录1 资格评审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各标段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的规模相适应(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
3、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
附录2 资格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财 务 要 求
各标段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
附录3 资格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业 绩 要 求
各标段
自201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座长度3公里及以上的桥梁的日常养护业绩。
附录4 资格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信 誉 要 求
各标段
无投标须知1.4.3项的情形;
附录5 资格评审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拟委任项目经理应未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
项目总工
1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总工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
注:①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标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标段交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标段中标通知书中有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的,该拟委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项目”按以下原则认定:
a.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为中标通知书中的拟委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之一的,则仅认定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b.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均不是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或备选项目经理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以及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三者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c.中标通知书已发出,但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则中标通知书中的拟任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六、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安全员
1人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必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
现场管理人员
7人及以上(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其中:桥梁养护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统计人员1人;巡查人员2人,带班组长1人。以上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应急抢修人员
10人及以上
由投标人承诺配备到位
清扫保洁人员
20人及以上
由投标人承诺配备到位
注:上述人员除安全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外,由投标人承诺按上述要求配置到位,若不承诺配备,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桥检车
台
1
防撞车
台
2
除雪除冰设备
台
1
大型清扫车 8T及以上
台
2
小型清扫车 3T及以上
台
2
多功能沥青养护车
台
1
洒水车
台
1
登高车
台
1
吊车
台
1
高压清洗车
台
1
施工预警车
台
2
带有警示灯或警示牌,装有高清摄像头的巡检车
台
1
起刨机
台
1
压路机
台
1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的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中的车辆照片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租赁的提供协议复印件及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中的车辆照片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否则,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其他所需设备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若不承诺配备,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2、以上车辆必须配备对应数量的驾驶员,且满足车辆准驾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驾驶员的车辆驾驶证等相关上岗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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