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东区空调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部+东区空调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现对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东区空调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东区空调维保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QYZB-1108
2.3 预算金额:******元
2.4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成交供应商在新一次的采购中具有优先权。
2.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6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7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 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年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11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年 11 月 27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7:30)。
4.2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供应商资质要求)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按顺序整理好并以PDF格式(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至**********@qq.com邮箱内,并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通过审核的单位,我公司将发送回执函。
注:本项目采用线下招标,供应商须成功获取磋商文件;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决绝其投标。
磋商文件售价:文件售价0元/本,售后不退,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年 12 月 3 日下午15:0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6.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3.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健康路1号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方式: 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庆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3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92*****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192*****810
标签: 空调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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