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竞争+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竞争+摇号”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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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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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川1302破5号 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等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明大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3日,住所地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二段433号青年城二区1号楼26层6号,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广瑜,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000元,登记股东为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志艺,出资额分别为18,000,000元、12,000,000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对房地产业、商业、工业、服务业的投资。 根据四川华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5月31日,中南明大公司资产总额为168,022,845.26元,负债总额664,720,686.29元。详情如下:(一)资产情况。资产总额为188,015,682.45元,明细如下:1.货币资金:现金3790元,银行存款1,604,984.10元,其他货币资金*******.33元,合计4,017,579.43元;2.应收账款:200,000元,系购房人黄普应付未付的购房款;3.预付账款:20,000,417.19元,系中南明大公司按照相关合同应当支付且已经支付的款项,由于收款人未向中南明大公司开具发票,故作挂账处理;4.其他应收账款:4,621,385.92元,主要为部分应退未退的定金、押金、个人借款、垫付按揭款等;5.存货:(1)住宅20套,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433号青年城二区,面积共计1635.11平方米,账面价值(建安成本)6,801,982.71元,无抵押,但已被法院查封;(2)地下车位(车库)1007个,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433号青年城二区,面积共计*****.61平方米,账面价值(建安成本)152,352,540.25元,无抵押,但已被法院查封。存货价值合计159,154,522.96元;6.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1,776.95元,包括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保险柜、交换机、小型客车、空调等。(二)负债情况。负债总额为664,720,686.29元,明细如下:1.应付账款:20,244,044.82元;2.预收账款:*****元,为应退的雷传江等人的3笔购房订金;3.应付职工薪酬:1252.33元(系期初余额,无期末余额);4.应交税费:8,275,726.61元;5.其他应付款:636,119,662.53元,包括借款、延期办证违约金、保证金、质保金等,其中含应付黄木兴案件款223,668,584.46元、应付四川泰合公司236,003,608.14元、应付业主逾期办证违约金14,125,399.25元。其中的逾期办证违约金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仍未得到清偿。 目前,中南明公司已未实际营业。 二、报名条件 申报机构须为编入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选任不接受联合申报。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截止报名日期,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参与竞争的资格: (一)被南充两级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3年以上未结的; 被南充两级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3件以上(含本数)未结的; (二)被南充两级法院指定为管理人(或被南充两级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2件以上未结的(含本数); (三)在被南充两级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上一案件中实际派驻的团队核心成员与工作方案不一致的; (四)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个案考核有2件以上(含本数)或者连续3年有个案考核不合格的; (五)在省法院、本院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考核中被限制参与选任期限内的。 (六)拒绝签订《提取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基金承诺书》的。 三、报名资料 (注明:分支机构报名的,其业绩仅限该分支机构资质及所承办案件业绩。)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资质材料; (二)申报机构正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案件受理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三)申报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公告第二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四、竞争资料 (注明:分支机构报名的,其业绩仅限该分支机构资质及所承办案件业绩。) 申报机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本院提交竞争资料,一式七份,并编写页码、书列目录,装订成册。竞争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团队构建等方面的材料; (二)报名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报名机构正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案件受理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四)报名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公告第二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五)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对债务人的了解情况; 2.报名机构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报名机构如被指定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报名机构拟参与本次竞争时预算的管理人报酬及折扣方案,有无垫资意愿及垫资金额等。 报名机构应当将其提交给本院的竞争资料加以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或者骑缝章。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竞争资料的,视为放弃竞争。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提交竞争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5:00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中路顺庆区人民法院(技术室);联系人:唐峻;联系电话:0817-******* 。 七、资格审查 本院在报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书面方式通知报名机构。报名机构对审查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向本院申请复核。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6日上午10:00,评审地点:顺庆区人民法院三楼执行指挥中心 审查通过的报名机构应于公告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陈述方式进行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审委员会及该案审判组织的询问。 报名机构不按规定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陈述的,视为放弃竞争。 报名机构的陈述顺序现场随机确定。 十、评选方式 如有5家以上(含本数)机构进行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本院将在南充市破产案件管理人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选出前3家申报机构后,随机摇号选取一家首选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若申报机构少于5家,则另行通过其他方式指定管理人。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7-******* 特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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