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樟村坪镇胡石线K14++257段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夷陵区樟村坪镇胡石线K14++257段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樟村坪镇胡石线K14+057-K24+257段提档升级项目已由夷发改交通〔2024〕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宜昌磷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夷陵区樟村坪镇境内,项目全长10.20km。主要对现有道路的病害进行处治,并老路进行加宽,使之成型有效路面宽度达到5.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老路加宽、老路破板修复、完善交安设施、增设路基防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39元。
2.4 其他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的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120-2015)规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 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磷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明珠路12号
联 系 人:梅福星
联系方式:151*****0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大厦12楼
联 系 人:赵健宏
联系方式:166*****13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彩色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21~2023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大于(含等于)1。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清晰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 |
注:“近3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在建项目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签定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2022年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上传投标 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站截图);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注:第1-2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5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第6条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1 |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 (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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