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报刊的征求意见公示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报刊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我县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报刊,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报刊
项目预算:38.3616万元
项目内容和说明:根据十二五规划,中央、省、市、县对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划拨有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按照要求每年都要对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出版物进行补充更新。
三、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内江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文广新函〔2016〕210号文件精神要求,明确了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体承办,导致只能从某特定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该货物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参与本项目论证的专家有(姓名:文庆勇,工作单位:泸州市图书馆,职称:馆员)、(姓名:蒋洪,工作单位:泸州市图书馆,职称:馆员)和(姓名:李伟,工作单位:泸州市图书馆,职称:助理馆员)。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2号
五、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地址:康复东路33号(体育场内)邮编:642150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斌 联系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地址:滨江路三段64号邮编:642150
财政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3911628
采购单位
2016年10月26日
主管预算单位 |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 ||||
采购单位 | 隆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 ||||
项目名称 | 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 | ||||
项目背景 | 根据十三五规划,中央、省、市、县对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划拨有出版物补充更新资金,按照要求每年都要对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出版物进行补充更新。 | ||||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 1、本次采购符合内江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文广新函〔2016〕210号文件精神要求,明确了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体承办。 2、本次采购保证了全市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的统一性和实用性,切实解决群众阅读报刊需求。 综合上述理由,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条件。 | ||||
姓名 | 文庆勇 | 工作单位 | 泸州市图书馆 | 职称 | 馆员 |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企业;具有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有报刊补充更新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能力。 综合上述理由,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条件。 | ||||
姓名 | 刘尉 | 工作单位 | 泸州市图书馆 | 职称 | 馆员 |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 1、本次采购符合内江市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工作的通知》内文广新函〔2016〕210号文件精神要求,明确了2017年农家书屋及社区书屋报刊补充更新由市文广新局统一组织实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具体承办。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江市分公司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综合上述理由,符合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条件。 | ||||
姓名 | 蒋洪 | 工作单位 | 泸州市图书馆 | 职称 | 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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