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临公路改扩建时代新城至核心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东临公路改扩建时代新城至核心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东临公路改扩建时代新城至核心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抚招字【2024】第22号

东临公路改扩建时代新城至核心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临公路改扩建时代新城至核心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东临新区。

3、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暂定为151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费暂定为30万元,工程设计费费暂定为121万元);最终结算勘察设计费时,勘察费参照《东临新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按钻探进尺综合取费:1.土层及砂砾石、全强风化基岩:120×(勘察费中标价/30)[即中标下浮率]元/m;2.块石人工填土、卵碎石及中等风化强度以上软质岩石:220×(勘察费中标价/30)[即中标下浮率]元/m;3.漂石、中等风化强度以上硬质岩石:320×(勘察费中标价/30)[即中标下浮率] 元/米。

最终设计费计算方式为: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的 50% ×(设计费中标价/121)[即中标下浮率]计取,计费基数以财政或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整体下浮9%后的造价为准(如计算高于暂定价,则以暂定价为准:如低于暂定价,则按实计取设计费用)。最终设计费计算方式为: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的 50% ×(设计费中标价/121)[即中标下浮率]计取,计费基数以财政或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整体下浮9%后的造价为准(如计算高于暂定价,则以暂定价为准:如低于暂定价,则按实计取设计费用)。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0.45(工作量占比)×0.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15、附加调整系数取1.0)×(设计费中标价/121)[即中标下浮率]。

4、建设规模:南起时代新城,北至核心区。包含道路、桥涵、排水、电力、照明、交通、绿 化等工程。本项目改造道路1条,改造长度约5km。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相关的项目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经专家评审后15日内完成专家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正式的初步设计,设计工期总计60日历天(不包含专家审查时间)。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改造范围为南起时代新城发展大道,北至规划通慧路,全长约5公里,将现状15m 宽双向2 车道的公路断面进行城市化提升改造至40m 宽,增设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分隔绿带、路灯及雨污水管道等设施。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及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

1.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当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当中的勘察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当中的勘察单位)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4、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4.1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2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12个月内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如社保是网上查询电子件,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3 拟派本项目还需配备专业设计人员的要求:道路、给排水、电气、设计师(或注册工程师)各一名(必须提供拟派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 (或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的开标当月前12个月内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如社保是网上查询电子件,则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4.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4.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扫描件。

4.6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省外投标人(勘察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并提供网上登记公示网页截图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4.8使用电子证照(书)的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文)规定执行。

注:①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不能超过100M。

②以上材料须提供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需将上述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电子版,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

5.2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各方都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 12月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30时整,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采用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的视为放弃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东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人:谷先生 电 话:198*****7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安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195*****749

2024年11月20日

标签: 方案设计 工程勘察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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