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批招标公告

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批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1SJHW******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有南岭机械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参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非标设备采购项目(第十批)

二、项目编号:(F)1SJHW******

三、招标人名称:国有南岭机械厂

四、项目概况

标包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交货时间

标包1

起重装置与绞盘装置综合性能试验台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液压元件及管路检测设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标包2

三维检测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标包3

淋雨试验设备升级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投标报价包括采购标的的设计、生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维修、技术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投标人必须以标包为单位进行投标,评标和合同签订也以标包为单位。

五、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六、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标包1资格条件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如为高校单位或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注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包括被检测部件通信协议、办公设备、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经验等内容,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除外。投标人如为军内单位可不提供;或如因依法享受减免税收等国家政策,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8)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9)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部或陆军装备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或处罚期已满(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投标设备制造厂家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且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15)本项目不接受参加过招标人“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且延期的合同数量超过8个(含)以上的公司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失信单位的声明函》)。

2、标包2、标包3资格条件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如为高校单位或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注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包括被检测部件通信协议、办公设备、专业人员、专业能力及经验等内容,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及印花税除外。投标人如为军内单位可不提供;或如因依法享受减免税收等国家政策,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

(8)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9)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为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部或陆军装备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罚或处罚期已满(投标人需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本项目不接受参加过招标人“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且延期的合同数量超过8个(含)以上的公司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十三五”非标设备采购项目失信单位的声明函》)。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0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212室。

1. 发售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三)报名资料要求: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标包1:

1.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4.提供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包2:

1.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标包,售后不退。报名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07室。

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告媒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飞、方胜勇

电话:137*****721188*****691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康琪、熊永生

电话:135*****666180*****180

邮箱:135*****666@139.com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1212室

十二、招标风纪监督

风纪监督电话:0735-*******



,长沙市,天心区,长沙,07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标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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