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危险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预计产生量t/a | 形态 | 包装 | 特性 | 产废地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 HW08 | 900-210-08 | 140 | 半固态 | 袋装 | T\I | 本部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 HW08 | 900-210-08 | 20 | 半固态 | 200升桶装 | T\I |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 HW08 | 900-249-08 | 80 | 液态 | 200升桶装 | T\I | |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 HW49 | 900-041-49 | 8.5 | 固态 | 袋装 | T | |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19 | 固态 | 袋装 | T | |
含汞废物(含汞灯管) | HW29 | 900-023-29 | 0.5 | 固态 | 袋装 | T | |
废酸(废磷酸液) | HW34 | 900-303-34 | 1 | 液态 | 50升桶装 | C\T |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 HW08 | 900-210-08 | 18 | 半固态 | 袋装 | T\I | 新区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 HW08 | 900-249-08 | 10 | 液态 | 200升桶装 | T\I | |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 HW49 | 900-041-49 | 1.5 | 固态 | 袋装 | T | |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1.5 | 固态 | 袋装 | T |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 | | 评审标准 |
评标方法 | 本项目比选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符合比选评标要求、最低价者中标 | | |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符合要求(不接受未盖章比选文件) | |
| 投标文件格式 |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 |
| 报价唯一 |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开标公示后,不接收不文明恶意性报价。 |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 |
| 委托代理人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规模 | | 符合投标单位资质条件、信用信誉,豁免利用危险废物文件 | |
| 权利义务 |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环保安全标准和要求 |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的规定和要求。 | |
| 实质性要求 | |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条款号 | | 评审因素 | | 评审标准 |
处置转移单位 | 处置比例3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标首家占50%、次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30%、第3家按最低价执行占20%(以此类推协商执行)。 | | 选择3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打包报价)HW08-900-210-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HW49-900-041-08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 | |
| 处置比例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标首家占65%、次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35%(以此类推协商执行) | | 选择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HW08-900-249-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运输车辆建议采用危运高栏车,确保车间行车上车便捷。 | |
| 处置比例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标首家占65%、次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35%(以此类推协商执行) | | 选择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HW49-900-039-08其他废物(废活性炭)。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运输车辆建议采用危运高栏车,确保车间行车上车便捷。 | |
| 处置比例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标首家占65%、次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35%(以此类推协商执行) | | 选择2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HW08-900-200-08含油金属屑(砂轮灰、喷砂灰、污染抛丸灰)。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负责自行上车,确保危废暂存间清零。 | |
包装物 | 中标单位、投标人 | | 提供处置转移包装物:吨桶、吨袋(符合处置转移危废运输要求),环保循环使用。 | |
评标结果 | 开标后根据最终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 |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废标条件 |
1 | 初步评审 | 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投标单位资质条件、信用信誉”规定的任何一项作为废标;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比选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
| | 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编号 | 废物代码 | 处置方式 | 预估数量(吨) | 包装方式/形态 | 不含税价格(元/吨) | 备注 |
1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 HW08 | 900-210-08 | | 178 | 袋装、桶装/半固态 | | 捆绑执行处置转移 |
2 |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 HW49 | 900-041-49 | | 10 | 袋装/固态 | | |
3 |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 21.50 | 袋装/固态 | | |
4 |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 HW08 | 900-249-08 | | 90 | 桶装/液态 | | |
5 | 含油金属屑(废砂轮灰、喷砂灰、污染抛丸灰) | HW08 | 900-200-08 | | 1800 | 吨桶、吨袋/半固态 | | 处置方负责自行上车(含上车工具)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以上预估数量为合同期内甲方预计产废量,结算量以实际转运数据为准。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及资质提供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按承兑方式结清每车次全部费用。3、上述处置价格,包含运输费用。4、若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结算基础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税率按国家公布的适用税率政策执行。 | | | | | | | | |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项目名称: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固体危险废物处置转移
比选文件
比选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比选条件
比选单位: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项⽬: 长轴司 2025 年度固体危险废物处置转移(2025.01.01-2025.12.31),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处置服务进行公开
比选,欢迎具备固体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豁免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转移的单位参与
比选投标。
⼆、固体危废处置转移
1、危险废物处置转移:300 吨(预估)
危险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计产生
量 t/a
形态
包装
特性 产废地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HW08
900-210-08
140 半固态
袋装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HW08
900-210-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HW08
900-249-08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HW49
900-041-49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含汞废物(含汞灯管)
HW29
900-023-29
废酸(废磷酸液)
HW34
900-303-34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HW08
900-210-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HW08
900-249-08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HW49
900-041-49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0
80
8.5
19
0.5
1
18
10
1.5
1.5
半固态 200 升桶装
液态 200 升桶装
固态
固态
固态
袋装
袋装
袋装
液态 50 升桶装
半固态
袋装
液态 200 升桶装
固态
固态
袋装
袋装
T\I
T\I
T\I
T
T
T
C\T
T\I
T\I
T
T
本部
新区
2、豁免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转移:1800 吨(预估)
危险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预计产生
量 t/a
形态
包装
特性 产废地
含油金属屑
(砂轮灰、喷砂灰、污染抛丸灰)
含油金属屑
(砂轮灰、喷砂灰、污染抛丸灰)
HW08
900-200-08
1600 半固态 吨桶、吨袋
T\I
本部
HW08
900-200-08
200 半固态 吨桶、吨袋
T\I
新区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3、固体危险废物最高限价清单
(1)HW08-900-210-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泥),
最高限价 1000 元/吨(不含税单价);
(2)HW08-900-249-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油),
最高限价 1000 元/吨(不含税单价);
(3)HW49-900-041-08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最高限价 1500 元/吨(不含税单价);
(4)HW49-900-039-08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最高限价 1300 元/吨(不含税单价);
(5)HW08-900-200-08 含油金属屑(砂轮灰、喷砂灰、污染抛丸灰),最高限价 580 元/
吨(不含税单价);
(6)HW29-900-023-29 含汞废物(含汞灯管),本次不参与比选;
(7)HW34-900-303-34 废酸(废磷酸液),本次不参与比选;
备注: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固体危险废物最⾼限价单价。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信用信誉
1、投标⼈(单位)必须是独⽴法⼈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重庆市⽣态环境局颁发,至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具有
1 年以上有效期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豁免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投标
⼈在合同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或换证,投标⼈应在投标前向比选⽅去函
告知说明,投标⼈可在多少⼯作⽇内完成换证,否则比选⽅有权利更换投标⼈,
投标⼈在投标时向比选⽅提供换证完成时间承诺书)。
3、投标⼈(单位)提供重庆市⽣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准经营固体
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危险废物类别具备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豁
免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转移类别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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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单位)负责标的物的运输、处置转移、协助比选⽅完成危险废物精
细化联单、豁免利用精细化联单处置转移运输申报。
5、做好危险废物处置,优先推动危险废物处置方式 D10 焚烧、C1 水泥窑处置。
为满足资源再生要求,减少中间环节,控制危险废物处置转移风险,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6、做好豁免利用危险废物处置,优先推动豁免利用危险废物处置方式 R4 再循
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为满足资源再生要求、减少中间环节,控制豁免
利用危险废物处置转移风险,豁免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收集、贮
存、利用。
7、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复印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豁免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
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运输单位为本公司则只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外
运输则另提供委托运输合同)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8、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承诺近 3 年内⽆因⾃
身过错导致的环境失信、合同经济纠纷,凡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为、涉
嫌合同经济纠纷,投标⽆效。
9、投标⼈(单位)须提供上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示结论,评价等级必须符
合诚信企业或良好环保企业。豁免利用危险废物必须出具相应环保局许可文件。
10、投标⼈(单位)采用不文明行为恶意投标,投标成功不履行合同协议的比
选方报案投诉市环保局相关部门,次年不接受上年度不文明投标⼈(单位)投标。
1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完成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豁免利用危险废物
类别代码的取样检测,标书含检测准入处置(利用)报告,投标⼈(单位)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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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JB-SC-2025-01
现场取样检测和无检测准入处置(利用)报告视为投标无效。
12、本项⽬不接受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控制危险废物处置转移风险。
13、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资质投标,不接受复印件资质投标。
四、比选⽂件的获取
1、比选⽂件售价 0 元/份;
2 、 凡 有 意 参 加 的 投 标 ⼈ ( 单 位 ), 请 于 在 重 庆 长 江 轴 承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www.cjb.com.cn”官⽹下载比选⽂件,非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投
标文件投标无效。
五、投标⽂件的递交
1、投标⽂件递交的截⽌时间为 2024 年 11⽉27⽇16:00 分止,
地点: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 11 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www.cjb.com.cn”官⽹上发
布,公示日期: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7 日(公示 7 天)
七、联系⽅式
比选单位: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 11 号
联系⼈:刘大明 13983182915 刘相起 13896172020
电⼦邮箱:1634787851@qq.com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第一部分比选资料及比选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
中标
本项目比选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符合比选评标要求、最低价者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
符合要求(不接受未盖章比选文件)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相关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
有效。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
报价唯一
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开标公示后,不接收不
文明恶意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
章齐全,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
委托代理人
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
资质规模
权利义务
资格评审标准
环保安全标准和要求
的格式。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符合投标单位资质条件、信用信誉,豁免利用危险
废物文件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
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的规定
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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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JB-SC-2025-0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处置比例 3 家:
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
选择 3 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打包报价)
标首家占 50%、次家按
HW08-900-210-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含油污
最 低 价 中 标 法 执 行 占
泥),
30%、第 3 家按最低价
HW49-900-041-08 其他废物(废弃沾染物)。
执行占 20%(以此类推
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
协商执行)。
处置比例 2 家:
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
标首家占 65%、次家按
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
选择 2 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
HW08-900-249-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矿物
油)。
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运输车辆建议采
处置转移单位
35%(以此类推协商执
用危运高栏车,确保车间行车上车便捷。
行)
处置比例 2 家:
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
选择 2 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
标首家占 65%、次家按
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
35%(以此类推协商执
行)
处置比例 2 家:
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中
标首家占 65%、次家按
最低价中标法执行占
35%(以此类推协商执
行)
HW49-900-039-08 其他废物(废活性炭)。
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
运输车辆建议采用危运高栏车,确保车间行车上车便捷。
选择 2 家,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独立报价)
HW08-900-200-08 含油金属屑(砂轮灰、喷砂灰、污染
抛丸灰)。
投标⼈(单位)书面承诺:实时处置转移,负责转移包装物、
负责自行上车,确保危废暂存间清零。
包装物
中标单位、投标人
提供处置转移包装物:吨桶、吨袋(符合处置转移危废运输
要求),环保循环使用。
评标结果
开标后根据最终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第二部分 评审条件
序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评标小组依据评标办法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
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符合比选文件第三章:“投标单位资质条件、信用信誉”
规定的任何一项作为废标;
1
初步评审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比选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
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固体危险废物处置转移
合同
委托方: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方:
公司
合同编号:HT/GF-01-2025
合同签订地: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 11 号
签订日期: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合同目录
第一章 甲方义务
第二章 乙方义务
第三章 费用结算
第四章 危险废物转移责任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六章 其它事宜约定
附件 1:危险废物种类价格确认单
附件 2:危险废物包装结算指导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
物名录(2021 年版)》以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固体危险废物委托乙方具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单
位处置转移,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过程行为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危险废物的
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规范粘贴危
废标签并对标签内容及实物相符性负责,不可混入其他杂物。
2、甲方交给乙方处置的危险废物应同乙方前期现场采样时的物理、化学性
质一致。若甲方有生产工艺调整、设备故障等异常条件产生的废物,甲方应履行
告知义务,及时通知乙方重新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3、甲方负责组织人员和机械工具将危险废物转运至乙方承运车辆上,在装
车过程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包装方式应符合乙方承运车辆押运员提出的安全装载
标准,若甲方拟交给乙方的危险废物种类、包装方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或
有明显安全承运风险的,甲方应配合立即整改。
4、甲方贮存的危险废物达到一定数量时,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转运处置计划
需求,为便于乙方协调安排运输车辆及生产组织,甲方应至少提前 3 个工作日
将转运处置需求告知乙方。
5、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其危险废物的种类、有害成分等基本信息,确保拟
转运危险废物与申报转运计划相符合。
6、甲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
有关规定,转运前在重庆市固废信息系统申报转移计划,转运完成后及时办结危
险废物精细化电子联单、危险废物豁免精细化电子联单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局登
记备案。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收集、运输危险废物时,应使用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及具有资
质的危废运输车辆,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危险
废物实施规范运输。
2、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运处置服务时,必须保证所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
可证》合法有效,且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
定对危险废物实施规范贮存和安全处置。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比选文件
编号:CJB-SC-2025-01
3、危险废物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当乙方承运车辆到达甲方厂区后,发现甲
方要求转移的危险废物包装方式不符合规范、种类与申报计划不符或是与前期采
样调研时不一致,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向乙方提出转运计划需求后,并且满足乙方承运车辆装载吨位要求
的,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进行转运。不可抗力因素(指受诸如战争、
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停限电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事件)影响的情况下,转运时间相应顺延;若因乙方生产设备检修、故
障等原因需要长时间停机,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置转移
计划方案。
5、乙方承运车辆及现场服务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内相关环境、安全作业管理
规定,在甲方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危险废物转运工作,如乙方现场服务人员不服
从管理或是违反作业规定,甲方应及时制止、教育并有权终止转运,且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的
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精细化电子联单过程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及
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
三、费用结算
甲、乙双方对《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结算单》进行复核,无误后由乙方立即向
甲方开具 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专用发票之日起挂账按承
兑方式结清每车次全部费用。
四、危险废物转移责任
若发生意外或者事故,转运前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转运过程中,责任由乙
方委托的运输公司承担;卸车完成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无法明确事故由三
方共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争议解决
就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事项约定
1、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履行合同业务时获知的双方内部信息及合同价格等内
容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解除、终止后本条款继续有效,若任一方违反给对方造
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则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收运处置当天,甲、乙双方经办人在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系统填写“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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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废物转移联单”各栏目内容,作为双方核对废物种类、数量、接受环保、运管、
安全生产等部门监管的凭证。
3、甲方委托乙方处置危险废物期间,需乙方提供吨桶、吨袋或其它包装容
器周转使用,双方应建立台账记录,经办人签字确认;若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包
装容器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与补充合同有冲突
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合同有效期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
同续签等相关事宜。
(签署页)
甲方: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陈余
委托代表人(签字): 刘大明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 浙江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6530000010120100369163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 0108621903229J
联系电话:13983182915
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蔷薇路11号
地址:
签订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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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件1:
危险废物种类价格确认单
委托方(甲方):(盖章)
受托方(乙方):(盖章)
单位: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编
号
废物代码
处置
方式
预估
数量
(吨)
HW08
900-210-08
178
包装方式/
形态
袋装、桶装/
半固态
不含税
价格
(元/吨)
备注
捆绑执行处置
转移
1
2
3
4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
油废物(含油污泥)
其他废物(废弃沾
染物
其他废物(废活性
炭)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
油废物(废矿物油)
含油金属屑(废砂
HW49
900-041-49
10
袋装/固态
HW49
900-039-49
21.50 袋装/固态
HW08
900-249-08
90
桶装/液态
5
轮灰、喷砂灰、污
HW08
900-200-08
1800
染抛丸灰)
吨桶、吨袋/
半固态
处置方负责自
行上车(含上车
工具)
备注:
1、以上预估数量为合同期内甲方预计产废量,结算量以实际转运数据为准。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及资质提供 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按承兑方式结清
每车次全部费用。
3、上述处置价格,包含运输费用。
4、若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结算基础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税率按国家公布的适用税率
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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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危险废物包装技术指导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
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
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
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黏附有毒有害的危险物质。
2、液体、半固体的危险废物必须用包装容器(限吨桶、吨袋、200L 桶,小
于 200L 包装物需提前告知乙方)进行装盛,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
袋进行装盛。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
材质。包装袋可采用中等强度以上的不破损的吨袋进行包装,装袋完毕,封口严
实。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
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以上的空间,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
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 55°C 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包装封
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包装容器的容量一般
不应超过 230 公升。储罐、储槽等固定式危险废物储存容器的容量可不受此限制。
4、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
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5、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
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6、对于高腐蚀性的危险废物必须选用耐腐蚀性强的包装材质,口盖必须封
闭严密。
7、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8、包装容器必须完好无损,没有腐蚀、污染、损毁或其它能导致其包装效
能减弱的缺陷。
9、已装盛废物的包装容器应妥善盖好或密封。
10、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处理并检查认定无误后方可转作
它用(仅限于盛装其他危险废物);盛装过用作生产原料的化学危险品的空容器经
妥善清洗后可用来盛装与原来盛装物的性质类似的危险废物,如盛装过盐酸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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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桶可用来盛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11、所有设计、材料及构造经环保部门审查通过或者其各项指标均符合交通
部公路、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2、危险废物包装完成后,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危险废物标签内容,应表明下
述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危险类别、安全措施
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发生泄漏、扩
散、污染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并在其包装物上粘贴完好。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