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机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燃机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第四批)招标公告
1、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批文号: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5号)。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该工程的建设单位,现邀请合格投标商参与该项目燃气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第四批)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江苏镇江燃气热电有限公司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
2.2招标内容:2×473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辅机设备(第四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全厂起吊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PMU设备 | |
3 | 气体消防 | |
4 | 空调机组 | |
5 | 取水泵房设备 | |
6 | 循环水泵房行车 | |
7 | 进口疏水阀、疏水器 | |
8 | 国产调节阀 | |
9 | 国产阀门 | |
10 | 减温减压器 | |
11 | 全厂潜水泵 | |
12 | 电缆桥架 | |
13 | 氨制备区设备 | |
14 | 供氢站 | |
15 | 污泥脱水设备 | |
16 | 化学实验室 | |
17 | 电气实验室 | |
18 | 热工实验室 | |
19 | 电气成套设备 | |
20 | 热控仪表成套设备 |
2.3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区工业园。
3.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生产制造商,进口产品可代理(需提供授权书)。
3.3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 投标人全部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涉及专利技术的产品需获得专利拥有单位的认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①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 投标人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近3年经过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④银行资信等级证明。
⑤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6楼602室)。
5.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资质经招标人确认后,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至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6.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如不按此账号汇款,责任自负):
公司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2016年11月09日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6楼602室
联系人:宗超 王圣喜
联系电话:***-********,025-********
传真:025-********
邮箱:zhaoyunhui09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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