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热源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HKG-JS-*********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3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口岸四街以东,龙中北四路以南,规划口岸二路以北,规划口岸五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35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0~DN4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路面及绿化带拆除恢复、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4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5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口岸四街以东,规划电子信息七路以南,规划电子信息八路以北,规划口岸五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42套(单台制热量150KW),中深层地埋管换热井1座,供暖管网规格为DN20~DN4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路面及绿化带拆除恢复、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5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7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2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四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空气源热泵共计24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测量仪表及路面、屋面破坏恢复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3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4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4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北五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六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28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测量仪表及屋面拆除恢复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4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5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5)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二街以东,规划领事馆北六路以南,太湖路以北,国泰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30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4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5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6)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7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泰路以东,太湖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八路以北,马陵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18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0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3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3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7)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三棚户区2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马陵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四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24套(单台制热量150KW),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3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4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8)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配套基础设施(小区红线内)建设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临安路以东,规划领事馆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六街以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空气源热泵共计38套(单台制热量150KW),中深层地埋管换热井一座,供暖管网规格为DN25~DN350,含供热设备基础、保温、管件、阀门及测量仪表等附属设施;箱式变压器5台,空气源热泵配电柜6台,新建环网柜1台,高低压电缆、动力电缆以及电缆桥架等附属设施;燃气落地式调压柜1台,燃气管道及管件等附属设施。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其他说明: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施工组织设计》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投标人每个地块需配备1名项目经理,且不重复,共8名项目经理,并任命其中一个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兴港正泰(河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联系人:扶先生、陈女士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保税区 工程施工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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