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重公开招标公告
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重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重)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19: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 ||
预算金额 | ¥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峰瑜、覃燕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峰瑜、覃燕倩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自行采购)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自行采购)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自行采购)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采购项目(重)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2024-ZXGK-C0100-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重)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办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采购人拟通过购买第三方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的方式,搭建符合采购单位工作实际的税务服务平台,协助有效破解纳税人、缴费人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实现税费业务高效办理,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目标,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提速减负,切实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预算总额的35%(含)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如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的,必须在获得本项目采购合同后,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5%(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采购预留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的所有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
方式: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
2. 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
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151*****725。
7.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频道(https://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
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青秀区税务局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9号
联系方式:梁峰瑜 0771-******* 覃燕倩 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峰瑜、覃燕倩
标签: 非执法类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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