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分行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GX...
伊犁分行2024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GX...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或“国开行新疆分行”或“开行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尽快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供应商应为参加询价采购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询价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供应商在询价采购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共同组成联合体采购的除外。
(6)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询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9)中选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须应具有腾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授权销售资质,并符合《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公告在国家开发银行官网(网址:https://cg.cdb.com.cn/)、(网址: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 http://www.cfcpn.com)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询价领取失败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采 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333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沈梦凡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shenmengfan@cdb.cn |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邮 编:****** 联 系 人:于海臣、马凝 电 话:133*****629、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yuhaichen@gzb.com.cn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107*****0534(文件费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20日
标签: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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