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客户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LY-2024-11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客户端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客户端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客户端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客户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9]9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财库〔2020〕46 号、鲁财采〔2021〕7 号文件等精神要求,落实执行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政策、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
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执行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政策及国家规定的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等。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
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具有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具有方便、快捷、完善的后续服务
体系;②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未被
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
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均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发到我公司邮箱:luyangsws@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
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三室(薛城区黄河东路 39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三室(薛城区黄河东路 396 号)
七、其他
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
资格后审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 2988 号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186632090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新城嘉汇大厦 7 楼
联 系 人: 李经理
电 话: 0632-3177799
电子邮件: luyangsw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