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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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J-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4.57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4.5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A 包; (002)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
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B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A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
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
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
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
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
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
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B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
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
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
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
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
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
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第二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中招联合招标
采购平台)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QJ-2024-00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预算金额:84.57 万元(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包)
A 包:37.87 万元
B 包:46.7 万元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3.1 采购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
包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A 包 1 全自动洗胃机 5 台
2 静脉注射泵 1 台
3 呼吸机 1 台
4 病人监护仪 9 台
B 包 1 除颤监护仪 2 台
2 困难气道急救车 2 台
3 压缩式雾化器 2 台
4 电动气压翻身床垫 2 台
5 间歇脉冲加压抗栓系统 1 套
6 医用冷藏箱 2 台
7 医用控温仪 1 台
8 电动移动手术台 1 台
9 小型心电图机 2 台
10 负压吸引器 2 台
3.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3 交货及安装期:
A 包: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B 包: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3.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3.6 质保期:采购需求有要求的满足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质保期为 1 年。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交货及安装期结束。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
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
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
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
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
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 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
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
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下同),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上须注明被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加盖
公司公章后以 PDF 格式发至 hnqjzx@163.com 邮箱内,邮件标题标明“供应商名称+领取郑州
市第八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包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邮件内备注包号、联系
人、联系电话,通过审核的单位,我公司将发送回执函或者磋商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磋商
文件可以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63 号裕鸿国际 D 座 17 层 1711 室领取。
2、售价:500 元/包段,售后不退。
3、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且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不予接受;本次采购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买磋商
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31 号新华书店广场 B 座 4 层(中招联
合招标采购平台)第二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 200 米路西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1-68953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泉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 63 号裕鸿国际 D 座 17 层 1711 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1-55038178
电子邮件: hnqjz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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