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监理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监理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 安富街道、万灵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城区约35平方公里范围排水体系完善建设,包含但不限于:约25KM排水箱涵清淤整治;防洪排涝标准低的区域改造升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新建、改造、排水管网约46KM;排水管网错混接、结构性缺陷改造、修复排水管网约13公里;新建防汛抢险通道3.5米宽人行桥一座,4跨,总长约120米等工作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302.4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登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路7号1幢1-1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龙湖天际3号楼1206室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1*****929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监理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 | |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昌州支行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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