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23层保洁服务
11、12、23层保洁服务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1、12、23 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2-*******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1、12、23 层保洁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474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74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询价保证金 | 备注 |
1 | 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1、12、23 层保洁服务 | 1 | 年 | 物业管理 | 0 |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方式:(1)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账号:622*****304*******,开户名:郑岐峰),并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th_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宁德生态环境大楼12层
联系方式:王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9号东湖曙光城21幢二单元905室
联系方式:龚丽清、姚佳乐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丽清、姚佳乐
电 话: 0593-*******
标签: 保洁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