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溧水区人民医院等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医疗设备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LSZC-TP2016-11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第一包 纤维支气管镜 1台

第二包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套

第三包 排痰背心 1台

第四包 角膜地形图 1台

第五包 无影灯 1台

第六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第七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第八包 口腔综合治疗仪 1台

第九包 口腔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三合一口腔CT)(进口)1台

第十包 全自动切片机 (进口) 1台

第十一包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投标人按包投标。

3、项目预算:

第一包 纤维支气管镜 1台 预算:8.5万

第二包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套 预算:19万

第三包 排痰背心 1台 预算:8 万

第四包 角膜地形图 1台 预算:7.5万

第五包 无影灯 1台 预算:10万

第六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预算:45万

第七包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预算:43万

第八包 口腔综合治疗仪 1台 预算:8万

第九包 口腔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三合一口腔CT)(进口)1台 预算:80万

第十包 全自动切片机 (进口) 1台 预算:15万

第十一包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预算:10万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销售资格;

(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手续。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数额及交纳方法: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第二包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第三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第四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第五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第六包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第七包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第八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第九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第十包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第十一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025—********)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_63263.html">《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谈判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供应商须下载********_63260.html">《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7、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8、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9:00 ,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

9、谈判时间、地点:2016年 11月18日上午9:00 ,地点同上,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10、采购单位咨询: 溧水区人民医院 王可寿: ********

和凤卫生院 许国华:******** 181*****808

石湫卫生院 王逢巧:******** 159*****355

溧水区中医院 诸天军 : ********

11、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人:祝 工

电 话:(025)********

传 真:(025)********

保证金事宜及合同见证:郭杭榕 ********

邮政编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8506)

帐 号:****************000332

1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14、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http://zwfw.njls.gov.cn/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 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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