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托管银行招标公告
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托管银行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母基金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出资方牵头组建。为了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引入竞争机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招标人拟对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托管银行项目(招标编号:ZA54735-QGF******** )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人委托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特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功能和作用,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确保实现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省财政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筹措资金投入重点产业发展基金,首期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6亿元,逐年整合扶持产业发展50%左右的存量资金以及全部新增投入部分(以省财政厅整合数据为准),加上子基金收益的滚动使用,5年争取整合100亿元左右资金。
2.2招标范围: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的托管服务与增值服务。托管银行依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
2.3 服务质量要求: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服务有效期:2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
3.2、同时具有银监会批准的金融许可证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下托管业务资质:产业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QFII托管资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资质、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3.3、同一家银行可以自行参加或者授权一家地方分行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该授权机构须是能够完全代表公司行为的代表人(出具相应的授权书);
3.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资料费另计,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02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丹、杨再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吴翊 应文豪
联系电话: ****-******** (分机号:6027 6028)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邮 箱: ynzzh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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