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由于医疗需要,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现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供货单位,请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进行报价。
采购内容
2.1中药配方颗粒需求目录:详见《采购文件》
2.2供货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货物送达时间为采购人采购计划下达之日起48小时内送达。
2.3交货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内采购人指定地址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4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中药颗粒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与中药颗粒相应经营范围,同时还需具有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授权委托书(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扫描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09: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须提供下列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发至邮件地址*********@qq.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标段名称)××单位《报名资料》”字样,以邮件附件发送,内容需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院行政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51-********
2024年11月21日
标签: 中药配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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