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招标公告
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已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母基金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出资方牵头组建。为了及时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引入竞争机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招标人拟对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项目(招标编号:ZA54735-QGF******** )进行公开招标。现招标人委托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特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关键时期的功能和作用,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确保实现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省财政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筹措资金投入重点产业发展基金,首期整合省级财政资金16亿元,逐年整合扶持产业发展50%左右的存量资金以及全部新增投入部分(以省财政厅整合数据为准),加上子基金收益的滚动使用,5年争取整合100亿元左右资金。母基金管理人按照市场化规则通过银行、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大型企业等渠道,按照1:1-1:2的比例进行社会募集,首期达到32亿元-48亿元、5年达到200亿元-300亿元的规模。
本次精选市场中优秀的专业母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母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投资管理其下2个重点产业支持基金(并购基金、国际产能合作基金)以及8个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金、旅游文化产业基金、信息产业基金、现代物流产业基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基金、新材料产业基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基金、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基金),实现母基金的保值增值和运营效应。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母基金选择1家基金管理机构。
2.2 招标范围:负责云南省重点产业发展母基金的运作及管理工作。
2.3 基金设立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防范风险,滚动发展。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 服务有效期:初步考虑母基金存续期10年(其中5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服务自合同生效开始至母基金存续期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同时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3 团队要求:1)团队核心成员拥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2)团队核心成员拥有管理母基金的经验,过往管理母基金规模不低于20亿元;3)团队目前管理的基金成立年限不少于2年,累计完成的母基金投资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已投基金数量不低于10个;4)团队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资源、国内外行业资源及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团队人员近年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01日上午11时00分,地点为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王丹、杨再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4楼(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吴翊 应文豪
联系电话: ****-******** (分机号:6027 6028)
传 真: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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