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4年省级粮油精耕细作示范点创建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
祁门县2024年省级粮油精耕细作示范点创建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祁门县2024年省级粮油精耕细作示范点创建项目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54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
价款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税务发票报账,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业主单位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人组织的询价小组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四、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地点:祁门县农业农村局二楼粮油站
联系人:方鹏
联系电话:0559-*******
五、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及 控制价 |
1 | 油菜配方肥 | 1、采购30%N-P2O5-K2O(15-6-9)、有机质≥13%、硼≥0.05%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2、产品符合GB/T*****-2020国家标准。产品用符合GB/T8569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25.0 kg,每袋净含量允许范围为(25±0.25)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25.0 kg。 | 33.9吨 12.2万元 |
2 | 硼肥 | 1、采购硼肥指标含量:B≥100g/L,符合NY 1428-2010国家标准。产品用符合NY 1428-2010规定的材料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50ml/包, 每包净含量允许范围为(50±0.5)ml, 每批产品平均每包净含量不得低于50ml。 | 1350包 0.54万元 |
3 | 商品有机肥 | 1、商品有机肥的技术指标为:有机质含量≥30%、总养分≥4.0%,形状要求为球形颗粒状,无恶臭。 2、符合有机肥(NY/T525-2021)标准。产品用覆膜编织袋或塑料编织袋衬聚乙烯内袋包装,包装规格为40.0 kg/袋,每袋净含量允许范围为(40±0.4)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40.0 kg。 | 135.6吨 10.8万元 |
注:1、投标必须提供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资料、登记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所投产品的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签订合同时带原件复核。供货样品、供货产品包装袋(样袋)。
2、中标产品由中标供应商按时送达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后,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现场随机抽样并送相关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符合性检验,质量合格产品的质检报告原件作为支付采购中标产品货款的有效文件之一。产品抽样质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凡质量符合性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物资采购部门一律拒绝使用发放,善后事宜和所有发生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完成,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装卸、人工、售后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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