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腔综合治疗设备的市场调研公告项目
关于口腔综合治疗设备的市场调研公告项目
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医院口腔综合治疗设备开展市场调研,诚挚邀请有意向者提供详细的产品与服务介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调研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需求概况 | ||||||||||||||
GKCGHW-***** | 口腔综合治疗设备 | 1.综合治疗台1套; 2.医生椅1张; 3.护士椅; 4.双主控控制,硬质触摸控制面板,记忆位设置,漱口、冲盂水水量可调; 5.靠背高支点转点,能同时满足小孩,成人等多个体位;各种姿势可调节; 6.具有净水系统和消毒系统,痰盂、助手架可旋转,具有手机供水系统,蒸馏水、自来水可切换双路供水; 7.冷光无影口腔灯,红外感应、液晶屏触摸,多档照度,颜色可调节,具备护眼功能。 (声明:本公告所述的采购需求无任何针对性、倾向性和排他性,因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可能存在某些不足,仅作为我院市场调研参考所用。)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分公司报名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报名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报名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三)不同的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报名人。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报名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 10.如供应商为所报名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报名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1.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报名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报名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线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周一)17:00。 2.完整报名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制作成一个电子文档(Word格式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ykqcg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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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口腔综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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