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11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24]1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农经备【2024】8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349.96 万元,资金来源为 自筹及其它资金:7349.96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1.096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建设规模为81.096公里,对城市旧供水管网设施进行改造,其中改造市政道路旧管网 1.502公里,里巷道路旧管网 79.594 公里,换闸 70 台,户管改造 1 万具,总投资额7349.9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海河以南区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十四五”期间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自来水集团第一批)变更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为42.45公里,其中改造市政道路旧管网0.856公里,里巷道路旧管网41.594公里,换闸2台,最大供水管径为DN600,本工程不含泵站。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总投资额36.12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03月0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5年03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并携带上述要求文件以及项目关注截图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翟宝海(印鉴)
办公地址:和平区建设路54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媛 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铁慧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尤爽 电话:022-********-201
传  真:022-********-201
日期:2024年11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赵媛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和平区建设路54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传真:022-********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水管网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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