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码头2024年度下半年专项零星工程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码头2024年度下半年专项零星工程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2024年度下半年专项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 ||
项目编号: | HKC-FZB********-003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管理区域内道路维修、绿化提升、候船楼内零星维修等(维修项目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码头2024年度下半年专项零星工程维修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管理区域内道路维修、绿化提升、候船楼内零星维修等(维修项目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 | ||
交货期(天): | 185 | ||
交货期说明: | 半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客运中心管理区域内道路维修、绿化提升、候船楼内零星维修等(维修项目明细详见采购文件)。 | ||
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五)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合同内容:零星维修工程类;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业务订单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业务订单等文件中需清晰的反映业务双方、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总金额等),业绩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证明文件未能体现项目总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结算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标签: 专项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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