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址遗址抢险加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城址遗址抢险加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招标编号:HC-JLZB-2016-514)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四平市叶赫部城址遗址抢险加固修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平市叶赫部城址遗址抢险加固修缮工程

2.2工程概况:城址遗址抢险加固修缮

2.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4建设地点: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

2.5工期:2017年10月31日前完工

2.6工程设计工作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任职资历,从业年限不少于10年,曾作为负责人负责过同等规模、同类业绩1项及以上。

3.4近3年(2013—2015年度)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金额5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1项及以上(应附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

3.5具备良好的财务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

3.6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纪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请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近三年业绩证明、银行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到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西郊街星源世纪城商网A5#111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铁晶联系电话:153*****91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集联系电话:159*****892


标签: 修缮 加固 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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