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
【黑河】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
招投标编码: | SJ1100G16006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11-03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11/10 7: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11/16 16:00:00 |
报名地点 |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6 ******* | 联系人: | 张文东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 | ||
建设单位: | 中国共产党黑河市委员会党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黑河市月牙湖西南角 | ||
招标范围: | 设计 | ||
公告说明: | 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审批[2016]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黑河市委员会党校,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黑河市月牙湖西南角。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346.44平方米,建设建设教学楼662.23平方米,学员宿舍6012.39平方米,食堂1377.51平方米,活动中心1294.31平方米,硬化校园20000平方米,绿地13828.39平方米,及室外篮球场、电气、采暖、给排水、通风和消防等附属设施。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13-2015年针对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上述行为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本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按自动退标处理;凡到场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6 年11月10日至2016 年11月16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建设局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需代理机构代理登记,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12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黑河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黑河市合作区龙源路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吴辉 联系 电 话:****-******* 2016年11月10日 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勘察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黑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市发改审批[2016]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黑河市委员会党校,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河市委党校教学新址建设项目勘察。 2.2项目地点:黑河市月牙湖西南角。 2.3项目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346.44平方米,建设建设教学楼662.23平方米,学员宿舍6012.39平方米,食堂1377.51平方米,活动中心1294.31平方米,硬化校园20000平方米,绿地13828.39平方米,及室外篮球场、电气、采暖、给排水、通风和消防等附属设施。 2.4勘察周期:合同签订后的7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 2.6项目计划投资额:465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潜在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13-2015年针对本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上述行为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本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总负责人投标,否则按自动退标处理;凡到场的投标项目总负责人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 年11月10日至2016 年11月16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市建设局3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项目总负责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11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开标时查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有效身份证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黑河市委员会党校 地 址:黑河市合作区龙源路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吴辉 联 系电 话:****-******* 2016年11月10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4650 | ||
公告附件: | 设计公告.doc 勘察公告.doc 勘察公告二次.doc 设计公告二次.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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