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库项目的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库项目的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中共温州市委党校2025-2027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库项目的比选公告(非政府采购)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受中共温州市委党校委托,就所需2025-2027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库项目以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一、采购内容:

通过比选的方式,最终择优选择4家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定点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库,负责中共温州市委党校食堂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配送。合同期限采用1+1+1模式,协议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预算每年约400万,以实际供货金额为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2.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3.比选申请人必须有相应生产或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4.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地行政区域须为龙湾区(含经开区)、鹿城区、瓯海区、洞头区(含海经区)。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4.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四、比选文件发售及报名比选时间、地点

发售及报名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9日(未购买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拒绝参加比选。比选申请人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应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答复)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3楼工程咨询部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罗山学苑二楼会议室

比选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整

比选地点:中共温州市委党校罗山学苑二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3楼工程咨询部

联系人:饶大造、张凌畅 电话:159*****447186*****087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

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大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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