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计划需求部门/分公司
  • 备注
  • 结算货币 人民币
  • 发布时间 2024-10-16 10:40:19
  • 合同期限
  • 报价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01 09:30:00
  • 预计授标时间
  • 联系方式 公开 报价后可见 授标后可见
  • 联系人 白永浩
  • 联系电话 158*****970
  • 公告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465-244*****0160)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拟采购满足工艺要求的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其中主要设备包括一台电解槽、两台换热器及一个氟气缓冲罐、一个热水桶等。中标人须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试验、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验收等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C120*****180*****)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13-2公用配套工程提升改造项目-氟气发生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 (5)投标人须为专业的设备制造商,并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的设计转化、供货、指导安装、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能力;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和"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 (6)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相应的整合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级或以上),以及相关产品制造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实施能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资格证书正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范围内至少有2个5000A产能电解槽的有效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体现合同方、项目内容、合同盖章页等信息。业绩清单应包括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业绩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8)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 (1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2)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须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2024年10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招标机构邮箱liutiezheng@bcig.cn,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在渤化易采平台(www.bohuayicai.cn)在线开标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招标人现有一套氟气发生装置,最大设计能力为5000A,现需要提升改造。投标人须以自身专有技术,利旧招标人原有装置的部分硬件,按技术规格书要求制造一套可长期稳定运行5000A(最大设计能力8000A)的氟气发生装置,并提供至少包括电解槽、换热器及氟气缓冲罐、热水桶等主要设备,负责对新购置和利旧设备的整体指导安装及调试运行,对提升改造后的氟气发生装置的性能和长期平稳运行负责。提升改造后的氟气发生装置性能要求及可以利旧的硬件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长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仓盛街60号

    联 系 人: 白永浩

    电 话: 158*****970

    电子邮件: yonghao198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 系 人: 刘铁铮

    电 话: 188*****359

    电子邮件: liutiezheng@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详细信息 ( 含税 含运费 允许响应部分物料 采购商可能还价 )

#
产品目录
送货地点
物料名称
数量
单位
交付时间
物料描述
备注
1
氟气发生装置
氟气发生装置

资质要求

#
分类
证书名称
暂无数据

报价地址:点击这里报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配套工程 提升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