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诉讼服务的公告

关于选聘律师事务所法律诉讼服务的公告

为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产投)对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实业公司)投资利益和企业国有资产安全,拟公开遴选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内容

汉江产投作为原告,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投资合同等约定对某实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起诉讼:主张某实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汉江产投持有的股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核查公司及股东\/实控人资产、对转让财产行为行使撤销权、执行诉前保全财产、参与庭审、领取判决书、执行等。

(二) 报价规定

1.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规范诉讼仲裁案件律师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对选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报价规定如下:本次报价采取固定服务费的方式,总服务费报价不超过18万元;

2.汉江产投于委托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中标价的10%;一审(二审、再审)判决且过上诉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30%;执行阶段支付中标价的40%(根据执行回款金额按比例支付),具体由中标方根据执行回款金额向汉江产投申请,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执行完毕,汉江产投收回全部投资款及投资收益后,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

若出现案件撤诉、撤回上诉、调解、和解或被告支付款项等情况的,相应费用应予减少,具体根据代理律师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委托费用在完成对应工作任务后支付,除签订合同时支付部分外,后续每阶段代理工作完成方可支付对应费用,若该阶段工作未开展,则相应费用予以免除;

4.因委托事项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查询费、公告费等第三方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办案费用,由汉江产投另行支付;

5.以上方案若有异议,中介机构可另行制定,但总服务费不得超过18万元上限,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遴选方式

1.投标单位应在上述报价范围内报价;

2.报价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3.投标报价金额请保留两位小数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4.汉江产投综合部负责本次遴选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报名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注册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加此次遴选前3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被投诉而被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惩处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3.意向单位及案件承办律师与某实业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任何利害关系,能充分维护汉江产投权益,独立开展诉讼工作,意向机构可电话咨询具体名称(需提供声明或承诺)(咨询电话:0710-*******,聂先生);

4.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承诺中标后,及时、全面、积极响应汉江产投诉讼需求,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和被委托人职责(需提供声明或承诺);

5.律师事务所拟派出的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熟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政策、行业惯例,且至少5年以上诉讼实务经历,具体经办过1000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等诉讼案件(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法院判决、裁定为主,标的金额、案件承办律师清晰明确);

6.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

8.被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资格、禁止准入的律师事务所禁止参与本次报名。

(二)服务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三)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四)服务周期:至案件执行完毕,汉江产投收回全部投资款及投资收益时。

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下午15:00截止,有意向的中介机构应在此时限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文件地点: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小井巷中国农业银行四楼)。

四、参选注意事项

1.报价应采用书面报价,机构提交报价文件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

2.确认为中标单位后,须按照汉江产投的要求签署法律事务委托合同,不得无故放弃;

3.中标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或不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特别说明:本项目汉江产投已足额进行了诉前保全(保全金额1800万元),报名单位若中标,需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按照汉江产投要求在2024年11月29日前提起诉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hjcytz.com\/上发布。

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建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公司制度及遴选情况,经综合评分后确定最终中标机构,并在公司官网公告。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710-*******

附件:遴选申请书

遴选申请书.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诉讼服务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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