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一宗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一宗
项目编号 | JWZC[2024]097 | ||
项目名称 |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 | ||
挂牌价格 | 12.5万元 | ||
挂牌期限 | 2024.11.21—2024.12.4 | ||
主 要 | 评估值 | 12.5万元 | |
评估机构 | 济南金厦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0月25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济金厦评估字(2024)第7号 | ||
决策及 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中共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4年8月13日 第12次党委会) | |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 莱芜区区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单 (2024年8月15日) | ||
评估备案部门 | 济南市莱芜区卫生健康局 | ||
标的所在地 | 1、CT存放地:济南市莱芜区口镇香港西路3号 2、磁共振存放地: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西大街79号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资产为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一宗,其中包含:CT设备 1 套,核磁共振1套,挂牌金额为12.5万元。 1、CT(ProsPeed系列全身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启用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规格型号:CT/e。 2、核磁共振(永磁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生产厂家:日立医疗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启用日期:2012.01.25;规格型号:AIRIS Vento-0.3T。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可参考:济金厦评估字(2024)第7号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查勘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30*****499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本项目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需交纳保证金3.75万元。 2、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收购医疗大型设备的资质。转让标的包含的医疗设备仅作报废处置,不允许二次销售或使用,否则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根据标的征集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同一标的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成交金额以标的挂牌价格处置;同一标的若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报名,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处置该资产。 5、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7、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运输和清场工作,并承担标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特别事项披露 | 报废磁共振拆除过程中,由于液氦的回收具有专业性,所以要求受让方将液氦密封在机器内或者专业回收液氦装置内运走,禁止在医院内部任何区域释放。受让方须做好应急预案,如造成医院及第三方人身及财物等损失、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承担。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526353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于女士、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标签: 报废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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