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合同书(玉溪日报社)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设备批量集中协议供货合同书(玉溪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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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合同编号:项目编号:YXXJ*******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签订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签订日期:2016年10月26日

甲方(即采购人):玉溪日报社

乙方(即成交人):云南金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组织采购的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XXJ*******)成交结果,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按报价文件的内容和成交结果为甲方提供以下货物(可直接填写下表或后附清单)。

********2">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技术参数、配置

数量

单价

金额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ThinkPadX260

Intel酷睿i56200U/8GBDDR42133MHz/500G7200转/集成显卡/12.5英寸/3芯锂电池/无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正版Win764位简体中文专业版/原装包鼠/三年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18

6580.00

118440.00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ThinkPadL460

Intel酷睿i56200U/8GB/8GSSD+500G/2G独显/14英寸/6芯锂电池/无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正版Win764位简体中文专业版/原装包鼠/三年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7

5480.00

38360.00

商用台式计算机

联想

启天B4650-010

i3-4170/DDR38G1600/500G7200转硬盘/2GB独立显卡/16XDVD光驱/23英寸显示器/USB键盘鼠标/1000Mbps以太网卡/正版WIN764位简体中文专业版/三年质保/三年免费上门服务。

25

4280.00

107000.00

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2638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

(1)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询价文件相符的,货物使用说明书及保修卡等资料齐全的设备;(2)在规定期限内,承担交验货物的一切责任,对不合格产品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提供例行免费培训,包括安装、调试、使用和一般的维修、维护等;主要设备的售后服务方式:

设备名称

响应时间(小时内)

解决时间(小时内)

设备故障解决方式(上门或送修)

免费上门服务期限(年)

质量保证期限

备注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1

1

上门

三年

三年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1

1

上门

三年

三年

商用台式计算机

1

1

上门

三年

三年

5、交货期、地点及交验方式

(1)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即年月日前)交货(不得超过投标书承诺交货期限);(2)交验地点:玉溪日报社;(3)交验方式: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的消耗品)送达交货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安装测试和负责操作培训。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等)及备用用具、工具等。

6、验收

甲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在规定的交货验收期内(即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已经正常运行天)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结论。

7、设备款项结算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非国库支付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时间,项目已经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

(2)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玉溪市财政局国库科申请付款;

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市财政国库科负责解释。

8、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和安装服务等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或完成安装服务或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4)不可抗力条件下的违约责任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不可抗力

(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和其他经双方同意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情况的有关证明。

(3)如果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使本合同主要义务的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3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也可由双方协商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0、争议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后,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一致时,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11、合同的转让

本采购合同仅适用于本次设备采购,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本采购合同无效。

12、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13、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壹份,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壹份。

(3)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甲方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委托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成交人,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

(1)询价文件;(2)成交人的报价文件;(3)成交通知书;

甲方(采购人):玉溪日报社乙方(成交人):云南金伦办公设备

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玉溪市高新区东风南路

60-12号(高新科技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3">第六部分玉溪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及付款确认书

项目编号:YXXJ*******

甲方(采购人公章)

乙方(供应商公章)

云南金伦办公设备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甲方验收人(两人以上)

乙方交验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验收日期

交验日期

合同金额(小写)

263800.00元

发票号码

合同金额(大写)

贰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

验收结果及意见:(必须说明是否和合同文本描述及合同附表所列内容一致,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其中:1、财政国库支付(小写)

交验设备与合同相符,随机资料和配件齐全。验收合格,同意付款。

2、乙方直接支付(小写)

政府采购项目交验货物清单(可直接填写或附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ThinkPadX260

18

6580.00

118440.00

商用便携式计算机

联想

ThinkPadL460

7

5480.00

38360.00

商用台式计算机

联想

启天B4650-010

25

4280.00

107000.00

金额合计:

263800.00


附件:********25.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议供货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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