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二季度保障用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第一、二季度保障用车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委托,对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一、二季度保障用车租赁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SAFZ-24JC4010SJ
项目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2025年第一、二季度保障用车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包号 | 数量 | 单位 | 规格 | 备注 |
包一 | 1 | 辆 | 4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 |
2 | 辆 | 38座及以上大型客车 |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3个月,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③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投标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响应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入的服务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须有强制保险,且年检合格。
(四)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 产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对符合优先采购条件的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其投标报价按 10%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须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和环保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产品价格不予扣除。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11 -22 至2024-11 -28 ,上午 9:00~11:30 分、下午 14:30~17:00分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480号兰鑫小区2号楼1702室
方式:请满足磋商文件报名要求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8、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
9、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9*****766@163.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东方红影城6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贵清山路4123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2480号
项目负责人:朱经理
联系方式:0931-*******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 日
标签: 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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