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辽宁省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技术服务项目(第一阶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16,650.00元/天
其中:辽宁省臭氧前体物和颗粒物高值区监测和溯源分析服务:人民币7,200.00元/天
辽宁省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人民币9,450.00元/天
合同履行期限:1)本次服务拟定于2024年12月起,进行辽宁省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按成交日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天数累计完成金额。2)本次服务拟定于2025年4月起,进行辽宁省臭氧前体物和颗粒物高值区监测和溯源分析服务,按成交日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天数累计完成金额。3)累计完成金额达到预算上限(120万),合同自动终止,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注:预算金额减去累计完成金额不足以支付1天服务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的1天服务。履约期满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变化幅度较小、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采购需求:辽宁省臭氧前体物和颗粒物高值区溯源分析服务和辽宁省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 1)本次服务拟定于2024年12月起,进行辽宁省秸秆离田卫星遥感监测服务。按成交日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天数累计完成金额(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服务拟定于2025年4月起,进行辽宁省臭氧前体物和颗粒物高值区监测和溯源分析服务,按成交日单价乘以实际服务天数累计完成金额(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3)累计完成金额达到预算上限(120万),合同自动终止。 注:预算金额减去累计完成金额不足以支付1天服务的情况下,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的1天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磋商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邮箱地址:lnhyhp@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