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及创伤、胸痛接诊系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院前急救及创伤、胸痛接诊系统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拟委托社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院前急救及创伤、胸痛接诊系统项目采购,现进行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院前急救及创伤、胸痛接诊系统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成交供应商数量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1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9号楼305室

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2-*******

三、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1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附件: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需求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创伤 胸痛 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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