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炉封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5#高炉封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5#高炉封闭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高炉封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5#高炉封闭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招标人指定的现场。 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一)场地封闭:(1)渣仓外场地封闭:西渣仓外场地进行封闭,采用轻钢结构;(2)做支架基础四个;南侧及西侧做7根支架防撞柱;(3)做一个斜烟囱,与渣仓主烟囱相连。(二)5号炉炉下彩钢瓦封闭:(1)侧面瓦及屋面瓦总面积784平米;(2)立面瓦共计封闭3面,共计7颗柱子,其中5根钢筋混凝土柱子打抱箍(L75*6角钢)立钢柱([12型钢)。焊接C140型钢条,条间距1.2m;高14m;(3)顶部原钢结构平台破损钢板拆除,檩条重新焊接。顶部封闭屋面瓦并放坡;(4)做抱箍、立钢柱约2.6吨。(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 以上工程量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本工程为总价包干,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2至2024-11-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将(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资料发送至hgcgxm@126.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4 09:00,地点为发送至指定邮箱hgcgxm@126.com(开标地点:承德钒钛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联系人:常志卿、周海峰;电 话:0314-*******、138*****673。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静、张科;电 话:0311-********、186*****328;电子邮件:hgcgxm@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电话:0314-******* 电子邮箱:暂无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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