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上坪”厂房招标公告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上坪”厂房招标公告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上坪”厂房招标公告

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受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6-11-17 10:00在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对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上坪”厂房项目(项目编号:穗丰村交﹝2016﹞00016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面积约30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九社“上坪”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

4、租赁/承包期限:3,自2016-12-012019-11-30止,免租期/基建期:自至止;

5、交易底价:20000/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30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物业管理费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40000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2016-11-102016-11-16缴纳至开户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账号:****************72。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40000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30天完成场地清理。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本社村民优先竞投。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6-11-102016-11-16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银行存款回单)。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11-17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第九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名称: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太和镇三资交易中心

2016-11-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穗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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