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招商招标公告
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招商招标公告
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招商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招商项目 | ||
项目编号: | TPCG202*****0224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阳市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概况: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是广西北部重要的出省通道,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于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石排村以南设置从庙岭Y型枢纽与现G78汕昆高速相接,经环江县城以西、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终点位于环江县川山镇大沙坡,与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贵州境)对接。本项目全线共设置团结服务区1对,川山停车区1处(为单侧停车区),收费站4处。 (二)采购内容: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现需采购关于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的第三方承包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商对象:(1)团结服务区,单侧建筑面积3319.09㎡,其中,一楼商业经营面积约710㎡,汽修车间135㎡。主要招商经营项目有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等服务;(2)川山停车区,为单侧停车区,建筑面积约750㎡,一楼经营面积约105㎡,主要招商经营项目有超市、小吃等服务。(3)承包商自主装修投入经营(装修方案需经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通过方可装修),装修垃圾清运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需要拓展其他经营范围的,需提交经营方案,在征得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拓展其他经营业务。 (四)租赁期:6.5年(1.5+2+3模式) (五)项目地点: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 | ||
监督人名称: | 甘宗波 | 监督人电话: | 151*****903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特别情况: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投标人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⑤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的服务区所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无违法违规、无通报记录:提供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无通报记录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取消参与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承包商单位在职员工。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或声明函为准,不得提供虚假或隐瞒相关情况): (1)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在省未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五)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投标人要明确承诺对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3)投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须按照招标人总体规划进行服务区主题及功能改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招标人将对最终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8)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用房设计、改造方案(包含门店布局、装修材料质量(需用防火材料)、设计、装修、库房、水电、排污、油烟等)需书面报评比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9)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区域物业、卫生标准等,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服务规范》及招标人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同时需承担经营区域以及相应公摊部分的物业费用。 (10)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期结束后,将服务区(停车区)内所有物品归还,如有损坏按市价折算给招标人;在经营期间成交单位增加的装修及不可拆卸的物品归招标人所有。 | ||
其他: | -- |
温馨提示
CA办理:1、公开招标项目需要办理CA; 2、非公开招标项目(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等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需要办理CA; 3、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帮助信息:系统咨询:400-994-6008
标段/包名称: | 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招商项目 | ||
标段/包编号: | TPCG202*****0224-001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1-21 15:45: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7 17: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11-29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一)项目概况: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是广西北部重要的出省通道,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南起于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石排村以南设置从庙岭Y型枢纽与现G78汕昆高速相接,经环江县城以西、水源镇、洛阳镇、川山镇,终点位于环江县川山镇大沙坡,与荔波至河池高速公路(贵州境)对接。本项目全线共设置团结服务区1对,川山停车区1处(为单侧停车区),收费站4处。 (二)采购内容: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现需采购关于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服务等综合经营合作的第三方承包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招商对象:(1)团结服务区,单侧建筑面积3319.09㎡,其中,一楼商业经营面积约710㎡,汽修车间135㎡。主要招商经营项目有餐饮、超市、小吃、特色产品、客房、汽修等服务;(2)川山停车区,为单侧停车区,建筑面积约750㎡,一楼经营面积约105㎡,主要招商经营项目有超市、小吃等服务。(3)承包商自主装修投入经营(装修方案需经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通过方可装修),装修垃圾清运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需要拓展其他经营范围的,需提交经营方案,在征得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拓展其他经营业务。 (四)租赁期:6.5年(1.5+2+3模式) (五)项目地点:广西河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一)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特别情况: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月度完税证明时,投标人存在某月零报税情况时,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只需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⑤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所经营的服务区所在省行业主管部门无违法违规、无通报记录:提供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无通报记录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取消参与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承包商单位在职员工。 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信誉要求(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或声明函为准,不得提供虚假或隐瞒相关情况): (1)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在省未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五)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承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投标人要明确承诺对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3)投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须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须按照招标人总体规划进行服务区主题及功能改造,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招标人将对最终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 (8)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用房设计、改造方案(包含门店布局、装修材料质量(需用防火材料)、设计、装修、库房、水电、排污、油烟等)需书面报评比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9)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区域物业、卫生标准等,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服务规范》及招标人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同时需承担经营区域以及相应公摊部分的物业费用。 (10)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营期结束后,将服务区(停车区)内所有物品归还,如有损坏按市价折算给招标人;在经营期间成交单位增加的装修及不可拆卸的物品归招标人所有。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其他附件: | / |
7 天 17 时
截标/开标时间:2024-11-29 09:30:00
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交建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颖,罗靓文 | 联系电话: | 138*****611,189*****609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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