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已经批准运营,项目业主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运营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明港镇西南4公里处何岗村与前进村结合部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二标段:平桥区明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3、招标范围:
一标段:填埋区库容量为170.76万立方米,日平均处理生活垃圾260吨;生活垃圾处 理场垃圾填埋区工艺分区、分单元、分层方式作业。垃圾填埋、覆盖、压实、消杀、除臭、防飞达到国家垃圾场处理要求。
二标段:处理当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混凝沉淀+A1+MBR膜池+纳滤+反渗透处理方法,处理的渗滤液必须符合排放标准,达到环保部门要求。
4、服务期限: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生活垃圾处理,二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污水处理;
2、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3、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业主提供一台勾机,垃圾场运营中需用铲车、推土机、运土车等机械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 11 月 10 日—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标段,图纸 /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19日 14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2016年12 月 19日 14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具体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2*****266
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35*****747
监督单位:明港镇财政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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