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安装工程第ZFKJ标段招标公告

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安装工程第ZFKJ标段招标公告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安装采购工程第ZFK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系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装采购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目前成雅高速公路全线收费站入口均采用人工发卡、人工辨别车型模式。入口车道设置有ETC专用车道、普通人工发卡车道及超宽车道;入口设置有超限检测系统。

为节约运营成本,降低收费人员劳动强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提高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智能化及现代化水平,成雅分公司决定近期对成雅高速公路(成都、双流南、新津东、蒲江、石象湖、雅安北)6个收费站安装共8套自助发卡机设备,实现普通车辆入口自助发卡,并将所有通行车辆的车辆信息上传到数据服务器中供后台作数据审核与数据挖掘,同时起到节省人力的作用。本次安装采购的具体规模如下:


收费站名称

入口车道数

自主发卡车道数

建设模式

成都主线站

8

1

客车专用

双流南收费站

A广场

5

1

客车专用

C广场

5

1

客车专用

新津东服务区

1

1

客车专用

蒲江

3

1

客车专用

石象湖

3

2

客货车专用

雅安北

3

1

客车专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安装采购工程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FKJ。

2.3 计划工期:预计工期(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为1 个月,试运行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即: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2016年12月31日前过渡期两者均有效);

③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以试运行期满,交工验收之日为准);

④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5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修订)》(川交函〔2016〕84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投标人拟供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提供的自助发卡机设备需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结算中心测试通过,并提供业主投入高速公路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11 月 11 日至2016年 11 月 18 日开始在武侯祠东街2号416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请于2016年 11 月 11 日开始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免费匿名下载。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12 月5 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5 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7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保证金收据将由招标人在开标后交给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或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1)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2)

公示表3.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起)已完成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4)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公示资料为准,且公示资料内容中未出现的主要人员、业绩将不予认定。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

邮政编码:610000(成都)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安装采购工程第ZFK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系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装采购工程实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目前成雅高速公路全线收费站入口均采用人工发卡、人工辨别车型模式。入口车道设置有ETC专用车道、普通人工发卡车道及超宽车道;入口设置有超限检测系统。

为节约运营成本,降低收费人员劳动强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提高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智能化及现代化水平,成雅分公司决定近期对成雅高速公路(成都、双流南、新津东、蒲江、石象湖、雅安北)6个收费站安装共8套自助发卡机设备,实现普通车辆入口自助发卡,并将所有通行车辆的车辆信息上传到数据服务器中供后台作数据审核与数据挖掘,同时起到节省人力的作用。本次安装采购的具体规模如下:

收费站名称
入口车道数
自主发卡车道数
建设模式

成都主线站
8
1
客车专用

双流南收费站
A广场
5
1
客车专用

C广场
5
1
客车专用

新津东服务区
1
1
客车专用

蒲江
3
1
客车专用

石象湖
3
2
客货车专用

雅安北
3
1
客车专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成雅高速公路入口自助发卡机项目安装采购工程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服务等。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ZFKJ。

2.3 计划工期:预计工期(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人员等)为 1 个月,试运行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即: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在2016年12月31日前过渡期两者均有效);

③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独立完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1个及以上(以试运行期满,交工验收之日为准);

④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5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修订)》(川交函〔2016〕84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布的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 投标人拟供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提供的自助发卡机设备需通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结算中心测试通过,并提供业主投入高速公路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11 月 11 日至2016年 11 月 18 日开始在武侯祠东街2号416室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请于2016年 11 月 11 日开始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免费匿名下载。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及有关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6年 12 月 5 日上午 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5 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7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保证金收据将由招标人在开标后交给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或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

8.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1)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2)

公示表3.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起)已完成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4)

(2)公示资料的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封套的封口处应加贴封条或加盖密封章。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公示资料为准,且公示资料内容中未出现的主要人员、业绩将不予认定。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第11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15]854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5]854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新大道2号

邮政编码:610000(成都)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雅分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标签: 安装 自助发卡机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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