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供应商入围公告招标公告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供应商入围公告招标公告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供应商入围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为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供应商入围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供应商入围招标
2.招标单位: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3.建设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工程规模:总排风量500万立米/小时以上的油烟排放餐饮单位第三方油烟治理
5.资金来源:设备及运营补贴标准上限为1立米/小时风量补助2.0元;补助金额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40%,补助资金总额1000万。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保证在7日内提供产品,15日内安装验收完毕。
7.招标范围:遴选第三方治理运行商(包含设备投入及三年运行清洗维护等)
8.质量标准: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沈阳市餐饮油烟净化技术指南(试行)》及《关于印发沈阳市2016年度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政府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4.具有使用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并具有开展第三方治理能力的企业。(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具有中环协认证产品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无不良信用(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投标人必须承诺:
6.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3日(9:00至16:30)。
2.报名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前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3日(9: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在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13: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2-3-1)。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13:30
开标地点: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2-3-1)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
联系人:刘晓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政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1号2-3-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城内支行
联系人:冯静电话:***-********
传真:***-********邮箱:********4@qq.com
辽宁政通国际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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