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街道人民西路77号底层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太平街道人民西路77号底层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房屋招租公告受温岭市工商业联合会委托,本中心将对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西路77号两间底层房屋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租赁标的概况:1、租赁标的: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西路77号两间底层房屋,面积83.01平方米。2、招租方式:公开竞价。3、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4、租赁期限3年,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5、年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7万元。6、租赁标的用途:不得用于餐饮业。二、承租条件及相关要求:1、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不计息至租赁期满,出租方收回租赁标的验收合格后退还;3、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标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和保养,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损坏,承租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4、租赁标的不得经营餐饮业;5、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的产业政策,同时必须符合建设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求,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6、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逾期不向相关部门缴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7、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8、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全部责任;9、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为准;10、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以不得改变外立面及主体结构为前提,设计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同时必须报消防、城管等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涉及的有关费用及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11、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保留收回租赁标的的权力,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12、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所投资的固化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三、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截止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16:00时。2、报名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四楼服务大厅。3、报名电话:0576-********。四、展示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5日的工作时间。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133*****889。五、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有效的身份证明。2、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收款单位:温岭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帐号:***************),竞价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申请人名义存入温岭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六、竞价会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9:30开始。2、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七、其他事项:1、截止报名结束,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申请人的,则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截止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申请人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起始价且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可确定为承租人;3、截止报名结束,未征集到合格申请人的,则取消本次竞价会。温岭市产权交易中心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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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招租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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