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比选公告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组织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大思政”实践基地印记拍摄项目;

二、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万元。

四、最高限价:4万元。

五、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需在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价以中标单价*实际拍摄数量的金额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注: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由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查询供应商的关联性,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留存并归档。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

2.获取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2室获取比选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

1.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地址: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信息楼2楼荣誉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南通市通宁大道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电话: 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万科壹中心2402室

联系人:卫工

联系电话:181*****192

邮箱:dfhxnt@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等专业学校 实践基地 拍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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