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GA******* | ||
项目地址: | 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 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园区。 | ||
项目概况: | 1、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建设规模内容及项目服务范围 (1)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拟建设1条500t/d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线。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渗滤液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等),配套建设约12万m3的应急(飞灰)填埋场﹑生产取水工程﹑填埋场至项目选址地进场道路扩宽工程以及配套生产生活用房等;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及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同时预留二期建设需求,根据地区发展和生活垃圾收运情况决策二期建设。 (2)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服务范围: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暨修编工作的函,《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2020~2035)》的规划要求,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封开县全域、德庆县西部7个镇街(德城街道﹑回龙镇﹑官圩镇﹑马圩镇﹑高良镇﹑九市镇﹑新圩镇)。 (3)城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改建垃圾中转站共19座。 2、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规划容量为400吨/日,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同时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30t/d。当焚烧炉存在处理余量时,可协同处置枯枝等园林垃圾。 | ||
公告名称: | 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克拉玛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szygcgpt.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现场服务期限两年,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6年12月15日(以各项目法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封开县城镇环卫一体化及绿色循环产业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 按相关规定和进度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厂区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厂区外连接至政府提供的所有与工程配套管路、输出线路工程接口处以及设备置场及道路、绿道、填埋场、改建垃圾中转站等工程的交易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其中场平、主体建安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不在此次范围。具体详见第四章工作任务书。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应具有下述其中一项业绩要求: (1)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的概算编制业绩; (2)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建安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的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证明文件:咨询合同和成果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果证明文件包括:概算编制文件、控制价编制文件或结算审核报告或政府审计部门(或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审计(或审核)报告(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公司名称,造价金额及内容);为施工单位投标所编制的投标报价书不作为业绩。)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下述其中一项业绩: (2.1)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的概算编制业绩; (2.2)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或火力发电工程建安工程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的预算(标底)、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业绩; (证明文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其中能够体现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工程造价和工程类型)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 【证明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和“信用电力”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
联系人: | 唐工、邓工 | ||
联系电话: | 153*****205、159*****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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