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襄阳市襄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二次变更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与考古发掘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襄区发改审批【2024】1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襄阳市襄州区凤凰咀遗址文物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州区龙王镇闫营村、曾陈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417万平万:核心保方米、建设控制地带232.55万平方米,总建筑及广场面积约3.08万平方米。工程建设拟分为两期实施,具体内容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博物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人防停车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长江文明汉水流域标本库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游客管理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面积*****平方米(含15个汽车充电桩):村道改造等道路及室外机电工程:公共工程:遗址保护及管理设施等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博物馆展陈工程;驿站、管理用房等相关服务设施面积共3400平方米;广场面积5900平方米;外围连接路长900米、步道长6千米等道路及室外机电工程;保护标识标牌、界桩界碑、围栏等配套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相关工程变更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15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1、监理服务期:1155 日历天,包含缺陷责任期一年,实际履约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2、质量标准:所监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 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 3 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 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5、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6、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 2 人,具备监理员培训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监理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2)项目拟派监理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承诺书。(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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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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