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山校区实验楼一楼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玲珑山校区实验楼一楼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工程地点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玲珑山校区

二、工程名称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玲珑山校区实验楼一楼改造工程

三、采购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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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做法

1、将实验楼一楼房间墙面及顶棚涂料全部铲除并清理干净,整体打磨一遍,满刷墙固一遍,墙面满挂玻纤网格布。墙面粉刷之前需填补墙面缝隙、孔眼;墙皮脱落的部分需清除墙面灰尘、污垢、渗漏水痕迹,并用水泥砂浆找平,墙面全部挂网腻子找平;阴阳角处加角条;墙面整体刮腻子两遍,粉刷乳胶漆两遍。以上做法统一考虑在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2、墙面涂料施工时所有管道、灯具、管线、设备等必须做好防护,避免污染。粉刷完毕一律恢复原样,施工完成垃圾需彻底清理,做到窗明几净,相关费用统一考虑在报价中,不单独记取。如发生污染,按每次200元进行处罚。产生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卫生清理干净。

3、将原窗帘盒及窗帘拆除,新增铝合金静音轨道,安装新窗帘,窗帘采用单层纱。

4、一楼房间地面满铺3mm厚防滑塑胶地板,地板施工前需将地面清理干净,对地面裂缝及不平处进行处理,保证地面平整。

5、塑胶地板及地面刷漆颜色由甲方确定。

6、工程所用油漆、涂料及塑胶地板等所有材料必须为环保材料,材料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供环保检测报告。

7、该工程所有内容为成活价,包括场地拆迁整平、清理、垃圾外运及开洞、修补、孔洞封堵、零星砌筑、检查井及井盖、恢复原貌、模板、支撑树架、基层处理、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等费用及相关附件、附属配套配件等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8、各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先行,各工序施工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9、施工完成后必须将所有垃圾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垃圾清理不到位的,将不予验收并视情况进行罚款。

10、材料进场需同时提供检测报告,到场后进行现场抽检,投标时应综合考虑。

五、材料

由承包方负责材料采购,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且达到国家标准(简称国标,且满足阻燃要求)、规范标准及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必须提供各项施工材料和设施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经发包方代表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工程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对材料、设施设备等进行检验或现场考察合格,并经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使用,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若工程材料、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发包方有权另行采购、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或维修,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并及时支付到位,或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图纸规定的技术参数施工方不得擅自更改。

六、报价所含内容

报价形式: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运输、装卸、管理、维护、保修质保、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风险费、卫生清洁费、防冻、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明示或暗示)、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及所有措施费用、竣工清理费等及一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且不因政策性变化而调整。工程项目中未表述详尽应包含的内容即为包含,及该工程可能涉及的物价上涨、疫情防控等一切风险因素,请报价时一并考虑,不再追加费用(包含以上工程项目相关的各项附属内容和附件及人工费用等)。

七、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得转包、分包。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全部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价的60%,审计完成后乙方先向甲方交纳审定值的10%作为质保金,收到质保金后甲方支付审定值的100%,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无息付清。

2、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须在三周内,按学院要求提供结算书等全部审计资料2套,逾期未交付的,承包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发包方有权不接受审计资料、不予审计结算,同时承包方需支付发包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价款的5%)。

九、 结算办法

按报价据实结算。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2整套符合工程验收等要求的施工资料、档案资料、竣工资料,否则发包方拒绝付款。如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质量及保修期

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质保期两年。承包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施工中若出现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问题,或损坏、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及周边环境等问题的,承包方应及时无偿整改和修补,并由成交人支付500元/次违约金。

十一、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满足本次工程施工要求,采购小组现场审核并告知投标人,若投标人对本次采购资质要求有异议的,需现场以书面形式做出文字说明(现场未做出书面说明的即视为认可本次采购资质要求)。

2、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为公司法人或者具有本公司社保证明的授权委托人,投标人必须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施工技术方案、天眼查或企查查风险查询结果,所提供的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参加采购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职工身份证明原件(包括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采购资料一式二份。证件不全、授权委托人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无天眼查或企查查风险查询结果、无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不符合有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取消采购资格。

十二、安全责任

维修或施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或责任事故等,由成交人负责承担并自行解决。成交人维修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事先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购买意外保险等;遵守采购人管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管理;成交人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十三、注意事项

1、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不得移作他用。发包方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如承包方抽走用于本工程的资金,或因此而影响工程实施的,按承包方违约处理,并按抽走资金的双倍缴纳相应罚款。因承包方或该工程造成有关投诉、上访、经济纠纷等行为,且给发包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承包方违约处理,并按涉事(案)资金的双倍缴纳罚款。

2、若出现未按规定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于学院绿化带或学院其他区域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5%以上。

3、承包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因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投诉等的,学院将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自负一切后果。承包方工程竣工报审时,不得故意虚报工程量,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不得参与发包方其他工程招投标和建设。承包方中标后及时提供进场人员信息,并提供疫情防护措施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施工过程中若出现损坏学院原有道路、树木及设备设施等的,必须无偿恢复原状,无法恢复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四、变更估价原则

1、变更内容

需要由发包方提出或承包方根据施工需要提出。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清单内的变更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承包方按发包方的变更通知等要求进行变更。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工程预算总价10%的,发包方有权另行组织招投标。

2、变更估价

(1)在成交人投标书中已有综合单价的,执行已有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根据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但追加变更工程乙方需按其审定值的90%作为最终工程结算价。

(2)有类似项目参考时,用施工做法相类似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清单中已包含的材料价格执行清单报价(但不高于市场现行价格);报价清单中未包含的材料价格,在单价分析中置换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必须不高于市场现行价格,并经发包方现场考察同意和确认方可),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3)变更调整。变更工程类别:按规定执行。出现清单中未列出项目,又无类似项目参考时,执行现行201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年《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等相应的费用定额、政策法规;人工费执行76元/工日,模板执行4次周转,工程量按实结算。如工程定额无合适项目,应协商解决(但不高于市场现行价格),工程量按实结算。签证零工按200元/工日计取,其他计日工结算价格如下:30型装载机150元/小时、50型装载机200元/小时、55型及以上挖掘机150元/小时、200型及以上挖掘机280元/小时、三轮车450元/天、推土机130元/小时。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按照最新现行有关规定计取。

3、追加变更工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10%,追加变更工程超过合同价款10%的,由承包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五、中标原则

投标人4个以下(含4个)采用低价中标原则(投标价不低于投标控制价的70%;相同报价,以施工技术方案优者为先)。

投标人5个以上(含5个)采用平均值中标法(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最终以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中标;相同报价,以施工技术方案优者为先)。

投标人10个以上(含10个)采用平均值中标法(去掉两个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取平均值,最终以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中标;相同报价,以施工技术方案优者为先)。

十六、废标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1、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法人均为同一人的,取消投标资格;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互相混装的,取消投标资格;

3、所有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资料都将不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或其委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现场参加投标,未到现场或投标未结束中途离开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投标;

5、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出现分项报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按废标处理;

6、响应文件材料不全视为废标;

7、响应文件不密封视为废标;

8、所报单价胡乱填报或明显与市场价差异较大,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视为废标;

9、施工技术方案雷同(重复率大于80%及以上)的,取消投标资格;

10、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宣布流标,本次采购终止。

十七、工期

该工程工期为12天,遇特殊天气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0.5%的违约金。

十八、投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后勤服务处招投标办公室

十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项目联系人:迟老师

电话:0536-*******


附:工程报价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实验楼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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