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氢离子化空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光氢离子化空气净化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

浙江凯灵船厂(舟山四八零六工厂)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

0730-2411JP0456-01

四、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投标限价

(含税)

交付进度

交付地点

1舰套光氢离子化空气净化装置,包含19台控制仪(每台配减振器)、30套净化单元(每套自带10m连接电缆)。

170万元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产品交付。

浙江省舟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公布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不分包,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中“★”项条款为关键要求,任意一项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 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说明: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失信惩戒范围和惩戒期限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11.具有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且证书副本承制范围涵盖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同时提供证书正本和副本);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现场审查的,须提供证明其已完成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现场审查报告;

1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七、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线上报名缴费,线下申领方式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先按如下流程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用:

1.免费注册:访问“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点击上方【注册】-【境内供应商注册】-录入供应商信息并提交审核(已注册过的投标人直接进入“2.报名流程”);

2.报名流程:访问“中航招标网”(www.avicbid.com)点击上方【登录】-【我要报名】-【输入项目编号0730-2411JP0456-01】-【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3.标书费缴纳流程:在供应商主界面点击【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标书费】-【购物车勾选缴纳标书费】-【提交订单】-完成支付;

注册、报名及缴费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4006-722-788。

投标人完成线上报名缴费后,持报名材料(见“七、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前往申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2层,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申领招标文件联系人:杨经理,138*****092)线下申领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将向证明材料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若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竞争性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3.提供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副本承制范围涵盖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同时提供证书正本和副本);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现场审查的,须提供证明其已完成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现场审查报告。

注:

(1)以上材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备案材料,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最终审查结果为准。

(2)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因为单位性质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3)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还。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上海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是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联系方法

1.申领招标文件联系人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138*****092、010-********

2.项目相关问题联系人

联系人:罗经理、马经理

电 话:177*****837189*****671

邮 箱:**********@qq.com

3.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2层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北苑支行



,上海市,浙江,舟山市,北京市,上海,舟山,0730-,04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净化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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