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苏州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年苏州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4-11-21】

项目概况

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JSZC-******-SZCH-C2024-008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CH-C2024-0088

项目名称:2024-2026年苏州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8.******万元

采购需求:

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企业培育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苏环办〔2022〕21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VOCs 治理管家驻点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拟招标采购确定一家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第三方,2024-2026年期间,提供苏州工业园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绩效分级企业审核、夏季臭氧自主减排企业审核及部分技术服务、专家帮扶、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审核、VOCs治理驻点管家服务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0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说明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由此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本项目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9、如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10、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027153*****030136*****356136*****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139*****964182*****950

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4、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西

联系人:余莹莹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

联系人:周莉、刘虹、顾奕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莉、刘虹、顾奕

电话:0512-********



********a9fbe2f2008b.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e880cbcebe8d********a9fbe2f2008b.s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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