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村民委员会公共服务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长龙村民委员会公共服务站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0日 | 公告编号 | 镇隆资交建〔2016〕005号 |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长龙村民委员会公共服务站工程 | |||
项目地点 | 惠阳区镇隆镇长龙村205国道地段 | |||
交易类型 | 建设工程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金来源 | 村委自筹 | 估算金额 | *******.24元 | |
项目内容 | 新建占地约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站框架三层总面积约924平方米(具体的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 合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期180天止 | |
招标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长龙村民委员会 | |||
联系人 | 黄燕强 | 联系方式 | 138*****363 | |
投标人 资格 条件 | 申请投标的企业应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企业,即获得投标资格。投标企业以法人为单位参加投标。 | 投标人 提交 资料 | 1、投标报名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加盖公章(验原件)。 5、投标保证金缴款单。 | |
报名时间 |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点 | 惠阳区镇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保证金 缴纳说明 |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39000元人民币,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汇出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出具银行的收取保证金凭证原件。 开户名称: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镇隆支行 银行账号:****************2 | |||
交易时间 | 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00时 | 交易地点 | 惠阳区镇隆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重要说明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9时59分,逾时送达者视为无效 | |||
公告时间 | 5日,即自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4日止 | |||
备注 | 付款方式:工程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后,按工程总造价付款4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剩余40%待保修期满(水电、防水、装饰两年、主体结构五年)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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