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园区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铅蓄电池园区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铅蓄电池园区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或服务制造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MY(采)*******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采购预算

1

铅蓄电池园区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建设项目

1批

2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安防设备、检测设备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花园太湖路717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其他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帐户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机坊港支行

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1129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112914:30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谈 联系电话:****-******* 传真: ****-*******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4、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长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物资 园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