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kW电解水制氢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00kW电解水制氢设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嘉庚创新实验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100kW电解水制氢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202*****0002
2、项目名称: 100kW电解水制氢设备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100kW电解水制氢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2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5.2、特定条件:符合《100KW电解水制氢及配套示范线技术开发项目》合同约定的设备供应单位
采购包1:
(1)鉴于部分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尚未完成编制,关于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可提供经 -第1页-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 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对于预算金额5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用“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采购文件补充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 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 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1、采购文件第二章资格要求中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 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 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22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8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11-29 09: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
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3号楼3404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11-29 09:15:00,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3号楼2层评标室谈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名称:嘉庚创新实验室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3号楼3404室
联系方式:0592-*******
联系人:李老师
11.21 100KWPEM电解水制氢设备单一来源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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